新投资者入境计划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新计划已于3月1日起接受申请。
入境处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newcies.html
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
2.申请人须属于本计划涵盖的以下其中一种类别:
a.中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b.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c.台湾华籍居民;
d.外国国民;
3.提出申请前两年内净资产具有3000万港元;
4.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投资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5.能提供无犯罪纪录。
获许投资资产组合类别
【2700万港元】
- 股票
- 债券
- 存款证(不超过300万)
- 后偿债项
-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 有限合伙基金
- 非住宅房地产(不超过1000万)
【300万港元】
- 创科类投资组合
申请流程
Step1.签署咨询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
Step2.收集资料,提交申请文件至入境处;
Step3.净资产审核,收到符合淨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
Step4.进入香港,完成投资,收到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
Step5.审核投资是否符合要求;
Step6.获得正式批复,及24个月逗留香港签证;
Step7.登陆香港激活身份。
续签条件:
申请文件清单
*仅供参考,具体材料申请前会告知
项目优势
· 投资可以收回,只需要在7年期满之前保持投资的状态即可;